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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南房屋出租 汉南个人出租房

汉南区房子能在武汉市房产局办过户吗

汉南区房子不能在武汉市房产局办过户,房产过户手续是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汉南区房产过户地址在汉南大道582号。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1.二手房过户

一般来说,二手房过户是指通过买卖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全过程。

2.二手房过户准备材料

所需要的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不一样,但总结起来主要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业主与购房者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一下,您可能还需准备以下的材料: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判决的,需出具*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汉南房价为什么会跌

汉南房价下跌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

1.库存压力大:汉南地区的二手房库存压力较大,这可能导致房价下跌。根据数据显示,汉南在售二手房源数量一直维持在9万9千套左右,甚至一度接近10万大关。另外,出租房源数量也相对较多,这可能使得无房人士选择租房,而不是购买房屋,从而对房价形成压力。

2.工资水平低:汉南地区的工资水平相对较低,这可能使得当地居民购房能力下降。据统计,在郑州工作10年以上的人的平均工资仅为4300元左右。这样的工资水平在购买一套二手房时可能需要25年以上,甚至需要不吃不喝。

3.实体经济走低:汉南地区的实体经济发展相对缓慢,这可能对当地房地产市场产生负面影响。据数据显示,从今年1到9月,郑州的工业用电量同比下降10.8%。这可能意味着许多厂商的开工率比去年低了很多,从而影响到整体经济状况,可能导致居民收入下降,进一步影响到房价。

4.地理位置和交通因素:虽然汉南地区的人气较旺,但由于远离市中心和16号线,这可能导致该地区的房产价值被低估。地理位置和交通的相对不便可能使得该地区的房价相对较低。

总的来说,汉南房价下跌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到地区内的库存压力、实体经济发展缓慢等,都可能对汉南房价产生影响。然而,具体原因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和个人需求进行综合分析。

武汉公房变更承租人的条件是

武汉市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2009-04-12

11:20

【题注】为加强直管公房的租赁管理,保证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作如下规定:一、过户:“过户”是指非住宅承租人、单位(以下简称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要求改由系统内其他企事业法人承租使用的行为;民用住宅承租人因*亡、外迁或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不再承租,改由享有合法共同承租权的其他家庭成员承租使用的行为。(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申请过户。(1)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需继续租用的;(2)民用住宅承租人因*亡或外迁,与承租人同户籍且同住三年以上已成年的近亲属需继续租住的。(二)承租人申请过户所必备的条件。(1)非住宅承租人申请过户,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因机构调整等原因申请过户的证明材料及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系属同一系统的证明材料。企业兼并还需持有市体改委批准文件等要求过户的证明文件。(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过户,新承租人必须是与原承租人同户籍,并与原承租人同住三年以上,其他处确无住房的已成年的近亲属。新承租人其顺序依次为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近亲属。如有同一顺序多个依法享有共同承租权成员的,应在家庭成员中鉴定书面协议,明确过户后的新承租人,方可申请过户。(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过户。(1)无合法租赁契约的;(2)承租人损坏房屋未予修复,赔偿的;(3)拖欠租金或有租赁纠纷的;(4)原承租人健在,且仍在该住房内生活的。二、分户“分户”指非住宅承租人因机构变动,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核算单位,要求对原承租的房屋分开承租使用的行为;民用住宅中享有共同合法承租权的家庭成员,要求分开承租居住房屋的行为。(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申请分户。(1)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需要经上级机关同意批准该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核算单位的;(2)民用住宅享有共同承租权的成年人要求单独承租居住房屋的。(二)承租人申请分户所必备的条件。(1)非住宅用房承租人申请分户时,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该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核算单位的有关文件,经出租人现场查勘确认要求分户的房屋结构可以自然隔开,并具有可供两个及两个以上承租人分开安全合理使用的条件。(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分户,须经出租人现场查勘确认房屋分割使用时,不造成生活起居困难,不相互干扰,分户后不造成新的住房困难户。(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分户。(1)无合法租赁契约的;(2)*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将要拆除的;(3)承租人损坏房屋未予修复,赔偿的;(4)拖欠租金或有租赁纠纷的;(5)房屋户型为单元式厅、室的;(6)分户后人均使用面积不足八平方米的;(7)旧式住宅*同部位拥挤的。三、更名。“更名”指非住宅承租人因机构拆并,经营转向等原因需要更改单位名称并继续租用的行为;民用住宅承租人不变,因承租人姓名更改而改变租约承租人姓名的行为。(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承租人可以申请更名。(1)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机构拆并经营转向等原因更换厂(店)名称的;(2)民用住宅承租人因姓名更改而改变租约承租人姓名的;(二)承租人(单位)申请更名所必备的条件。(1)非住宅用房承租人申请更名,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同意更名的有关文件和证件,且承租单位人员建制不变。(2)民用住宅承租人更名,承租人必须持有市*局核发的更改姓名后的户口及居民身份证件。四、办理过户、分户、更名的工作程序。(一)凡申请过户、分户、更名的,由承租人向辖区房管所提出申请,填写《直管公房、过户、分户、更名申请审批表》,非住宅一式三份,民用住宅一式二份。经房管所审核后上报各区房地产*(含市直属房地产*、东西湖区房地局、汉南房地科)经管部门复核,然后报行政领导批准,批准后的“审批表”交由房管所办理(非住宅办理结果抄报市房地局备案)。(二)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分户,如原承租人*亡或外迁,须先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再申请分户。(三)市属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住房承租人申请过户、分户、更名的,由承租人向辖区房管所提出申请,填写《直管公房过户、分户、更名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房管所、区房地产*(含市直属房地产*、东西湖区房地局、汉南房地科)两级审核,按月报市房地局批准后,返回办理。(四)市属*政群机关办公用房承租人的过户、分户、更名除按前款办理外,还须经市机关办公用房调整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再办理。(五)《直管公房过户、分户、更名申请审批表》按表上规定的要求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限定在接到《审批表》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完毕。《审批表》第一联(存根)由区*经管科留存,第二联(异动)交房管所作为办理异动的依据,第三联(抄送)为非住宅及市属副局级干部住宅过户、分户、更名专用联填写后,报市局备案或审批。五、收费。凡符合规定办理过户、分户、更名的,非住宅按武房市〔1992〕253号文件精神办理民用。每户收取手续费10元。六、凡未按规定审核或采取隐瞒手段提供伪证而办理的过户、分户或更名,新签订的“租约”无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房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营私舞弊,假公济私者,除追回非法所得外,并根据情节给予必要的处分;凡上级机关发现错办的过户,分户、更名的案件,有权进行纠正,并限期督办,同时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武汉汉南区二手房在哪办理过户

汉南区房子不能在武汉市房产局办过户,房产过户手续是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汉南区房产过户地址在汉南大道582号。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1.二手房过户

一般来说,二手房过户是指通过买卖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全过程。

2.二手房过户准备材料

所需要的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不一样,但总结起来主要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业主与购房者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一下,您可能还需准备以下的材料: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判决的,需出具*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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